近年来,民间的借贷活动日益频繁,由此引发的民事纠纷也越来越多。针对这种实际,兴安法院快速出招应对,采取“四项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深掘案情,快速理顺法律关系。在审理借贷案件时,严格把握焦点和关键,诸如借款用途、借款时间、约定利息及担保方式等,在深挖细掘中了解案件的隐蔽点,发现案件事实,以此快速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为妥善化解纠纷奠定基础。
二、准确定性,坚决打击非法借贷。对已查证的事实,重点对所涉借贷关系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备、是否存在高额揽息情形等进行严格排查梳理,发现因赌博、犯罪等原因产生非法借贷及违法高利放贷等情形时坚决不予保护。
三、加强调解,和谐化解借贷纠纷。民间借贷关系普遍存在着“法律关系简单但所涉利益群体繁杂”的特点,针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审理的全过程,在把握案情的基础上,加大调解力度,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辨析法理、释明法律,尽可能调解结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四、适时督促,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对于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经依法审查认为符合督促程序条件的,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促进了民间借贷纠纷的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