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兴安法院诉讼引导促当事人服判息诉
作者:韦林兵  发布时间:2013-11-08 15:05:10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实施诉讼引导,全力做到服判息诉、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一是立案审查引导。在立案大厅随即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举证须知》和《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诉讼引导材料,使当事人清楚明白各类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同时,立案法官在认真审查立案材料时,向当事人告知诉讼请求不当、超过诉讼时效、超过举证时限和执行不能等诉讼风险,避免群众对法院产生误解,增加诉累。 二是判前息诉引导。对经过努力难以达成调解意见的案件,判决前由案件承办法官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专门就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具体案情加以讲解、分析,展示当事人双方证据,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是判后答疑引导。对固执己见、强词夺理、怨气十足的案件当事人,实行案件承办人、庭长、主管院长、院长逐级进行判后答疑,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和明白清晰的法理晓于当事人,最终达到服判息诉、定纷止争的最佳效果。

来源:法警队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