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兴安法院加强法官修养提高司法公信
作者:韦林兵  发布时间:2013-11-08 15:08:33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注重法官素质修养的形成,多方面加强法官修养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将法官道德修养教育作为常态化教育,逢会必讲,时刻修正法官的世界观、权力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并将道德规范哲理名句制作成标语悬挂在办公楼各个楼层,提醒法官时刻警示自己,要自省、自律、自重。 

 二是抓好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在先思路,对法官全方位解读法官行为规范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廉政规定,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实行评先违法违纪一票否决机制。 

 三是提高修养水平。静坐常思自己过,闲谈莫论他人非,养成良好心态,不嫉贤,不妒能,他人取得成绩,要学会喝彩,他人升迁,要学会鼓励,不嫉妒别人进步,不背后挑刺告状,不行小人之举,要有君子之量,才能团结他人,形成更多的战斗力。 

 四是正反典型教育。采取上党课、组织法官听讲先进事迹报告会、请纪委领导做专题报告、组织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开办法官职业道德专题讲座等形式,坚持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使干警查原因,找教训,得到警示。 

 五是业外行为约束。教育法官谨慎结交朋友,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见的人不见,不该出席的场合不去,杜绝做出违背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行为,自觉维护法官形象。 

 六是注重管理监督。完善和健全法官“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机制,领导班子带头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审务公开栏,便于群众诉讼,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严格自律,维护公正、文明、廉政、高效的法官形象。
来源:法警队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