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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五字箴言打造人民满意法院
作者:文欢  发布时间:2013-11-11 16:03:34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从五个方面着力打造人民满意法院。


    突出一个“正”字,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持续服务发展大局。该院将汇集“正能量”,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全力服务县委中心工作。针对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围绕经济转型升级,能动服务区域经济跨越发展;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研,加强与相关经济部门及各类市场主体的沟通,及时采取措施,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依法妥善审理各类金融、信贷、投资、消费等领域的案件,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哄抬物价、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依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市场稳定,促进扩大内需。


    突出一个“实”字,进一步深化为民司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出更多有效减少群众诉累、更加便民利民的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完善案件繁简分流、速裁法庭等,提高诉讼效率,减轻群众诉累。妥善审理好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劳动争议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基本权益。审慎处理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统筹兼顾支持地方发展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严格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特困当事人得到救助。


    突出一个“亮”字,进一步创新工作亮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正确把握和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进一步优化调解工作机制,坚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加大调解、和解、协调力度,做好判后答疑、辨法析理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矛盾排查和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为建设“平安兴安”,要进一步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依法、宽严有据、宽严有度,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抗。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执行、涉诉信访等工作难题,积极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执行、信访积案,及时解决群众合法诉求,舒缓社会压力。


    突出一个“精”字,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和手段,努力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强化节点管理,使案件质量有一个大的飞跃,把提高案件质量做为系统工作抓牢抓实,通过打造“案件质量工程”,实现公平公正,通过公平公正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通过庭审“三同步两公开”提升司法审判科技含量、促进阳光司法,以司法公正促公信、以司法公开促公信、以监督制约促公信,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突出一个“严”字,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法官队伍。认真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安排部署的“司法廉洁教育”和“狠抓落实年”活动,把两项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坚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使其真正成为广大干警的共同信念和基本准则;切实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更加注重学习新法律、新知识,更加注重实践锻炼,建设有过硬司法能力的队伍;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建设清正廉洁的队伍。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