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执行局以“维护大局稳定、构建和谐兴安”为使命,进一步明确自身在平安创建工作中的任务和目标,充分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狠出实招,切实提高“两率一度”。
加强疏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兴安县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案件中的纠纷排查和矛盾疏导工作。该局要求执行干警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必须做到“三及时”,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及时排除矛盾。还建立了由执行局专职接待人员、案件承办人、执行局局长组成的三级接待网络,有效化解案件执行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注重执行和解,有效提高民众满意度,为了有效缓解强制执行引发的当事人情绪对立,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这一现象,该局要求全体执行人员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的同时,学会“巧执行”,即充分运用心理战术,及时疏导矛盾,最大限度和解结案,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妥善处理涉执信访案件,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了及时有效掌控执行信访苗头,不断改进信访工作,该局专门成立了执行信访合议庭,指定专人负责涉执信访案件的接待、审查、报送工作。对每一位前来反映情况、意见的当事人均热情接待,对所反映的问题、意见认真详细记录,当场予以回复,不能当即回复的,在七天内书面告知,保证涉执信访案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配合县委做好稳控工作。该局切实加强维稳意识,要求执行法官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关心帮助困难群众,积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行办案全过程,加强教育疏导,全力配合县委做好稳控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干警素质。为了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切实规范司法行为,该局加强法官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纪律作风整顿,抓好廉政建设,努力提高法官司法水平。同时加大对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法官队伍的廉洁性。
加大普法宣传,推进“平安创建”活动。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努力提高公民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局还要求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做到“让执行也成为一种普法”,即在办案过程中向当事人认真释法明理。此外该局还借助电视台、报纸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平安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