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新闻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兴安县人民法院从四个方面入手,全力构建新闻宣传新格局,努力开创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
培养人才,加强宣传队伍建设。该院要求,宣传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还要具有良好的新闻敏感性、舆论处理能力和新媒体的熟练运用能力,为此,该院通过构建系统化的学习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新闻写作人员的水平和技巧。
拓宽新闻宣传渠道,加强与各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坚持传播手段的多样性。该院不仅通过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法院各项工作信息,还通过加强与桂林日报、桂林晚报、兴安电视台等媒体合作,扩大法院的宣传面,还邀请桂林日报、晚报资深编辑记者到兴安法院授课。
从群众利益出发,将法制宣传贯穿于法院日常工作的始终。该院通过法制下乡进村屯、六五普法等形式,宣传法院工作和常用法律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增强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使新闻宣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