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注重提高品德修养,从制度上加强法官道德教育,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
一是注重抓思想道德教育。该院注重对法官进行世界观、权力观、价值观教育,坚持道德教育经常化。道德教育逢会必讲,并突出在重点时间教育,在重要节日前进行廉政教育;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明确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强化教育效果。该院还把一些道德规范哲理名言制作成30多条标语贴在墙上,让每名法官时刻警示自己,做到自省、自律、自重。
二是注重廉政教育建设。该院在日常管理中,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院岗位目标管理体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工作一起抓,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是注重管理监督。完善和健全法官“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机制,领导班子带头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在审判工作上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审务公开栏,一方面便于群众诉讼,另一方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严格自律,维护公正、文明、廉政、高效的法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