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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夯实廉洁公正司法底线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3-11-13 10:02:45 打印 字号: | |
  以案谋私、权钱交易是司法领域腐败存在的主要形式,贪腐干警享受的是“财”,失去的是廉,损害的是公正,败坏的是司法尊严。为了清除这一众矢之的的社会痼疾,兴安法院提出治警治院举措,构筑公正廉洁司法的坚强堡垒。

 不让法官倒在案件上。当前社会环境诱惑多多,公职人员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拖下水。纵观倒在司法领域的落马官员,无一不是倒在具体的案件上的,可悲、可叹,令人反思。兴安法院坚持防患于未然,不断强化法官队伍建设,狠抓教育不放松,常抓警示不懈怠,严肃查处不姑息。“毛毛雨”常下,预防针常打,警钟长鸣,思想政治工作更加贴近干警实际。深化司法公开,践行便民承诺,以阳光执法遏制干警不廉行为的发生。

 不让监督倒在责任上。监督是要靠责任支撑的,在强化司法公开促廉保廉机制的同时,严格和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监督责任的落实。院长服总责,主管副院长具体负责,各部门中层干部直接负责,内外结合,互为促进,形成多维度、立体化监督网络。凡是审判权运行之处,监督必须跟上,责任必须到位。监督与责任捆绑,责任与担当相连,对案件整个审判流程及干警业外活动实施严密监控。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实施重点监控,确保案件、干警安全不出问题。

 不让公信倒在裁判上。公正是公信的基石,作风是公信的保障。作风体现于司法过程,最终将落在裁判上。在保障案件公正效率的基础上,该院把着力点集中放在消除信访、消除案件瑕疵和强化裁判说理上。坚持以群众听得懂、看得清楚明白的语言,辩法析理,完善司法裁判文书制作,加强主管院领导、庭长的严格审查与质量把关,决不能让一份带“病”的裁判文书“出炉”与群众见面,以严谨严肃认真的司法作风,有效克服因案件裁判问题或瑕疵所带来的信访和公信力受损弊端。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