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注重提升书记员素质,以便更好服务审判工作大局。
一是注重业务培训。定期举办书记员业务培训讲座,主要内容包括笔录制作的格式样式、案卷装订、网上办公办案、庭前准备、庭审记录的技巧、方法、裁判文书制作的技术规范等,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书记员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二是注重综合培养。鼓励书记员参加司法考试,为备考提供有利条件;引导书记员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鼓励符合条件的书记员报考研究生,提高他们的法学素养;从书记员中挖掘和培养调研骨干,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持续发展蓄积力量。
三是注重规范意识。开庭和送达时一律规范着装,在接待当事人时礼貌、热情、规范,以展示良好司法形象;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规定做好庭审纪律宣布、核对身份证等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辅助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四是注重检查监督。该院组织人事部门定期对书记员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在评查案卷时重视对庭审笔录等涉及书记员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集中通报讲评,确保书记员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五是注重技能考核。定期组织全院书记员进行技能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与业绩考评和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在测试中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突出技能、注重实绩原则,全面了解和提高书记员适应庭审的能力。
六是注重人文关怀。定期组织书记员参与文体活动,增进沟通了解;开展领导谈心活动,主动了解书记员心理诉求,帮助缓解工作压力,解决生活困难;不断提高聘用书记员待遇,营造较为宽松和谐的用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