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坚持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提升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提升案件影响力,强化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对劳动者权益案件,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捷方式,方便劳动者进入诉讼程序;设立法律援助咨询室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法援政策咨询,“零距离、零等待”服务,弥补其诉讼知识能力的不足;诉讼费缴纳上可减、缓、免,减轻其诉讼负担。
提升办案效率。以审查立案、开庭审理、执行给付“三优先”为原则,对涉职工、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欠薪案件,开辟维权追欠绿色通道;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尽量在20个工作日结案;对于争议相对较大案件,综合运用诉讼保全等法律强制手段、拓宽调处渠道,争取缩短审理周期,在一个半月内办结。
提升案件质量。选派业务知识扎实、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审理,突出审判专业性与实效性;从时间、办案经费、用车方面强化硬件保障;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及当事人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优势形成联调机制,同时主动寻求党委、政府的支持,增强案件疏导的外部合力,实现案结事了。
提升案件影响力。通过法律宣传月、巡回审判、义务法律咨询等方式对《劳动合同法》进行宣传,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以司法建议、法律宣讲等方式提高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水平,以案释法,形成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