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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特定身份的聚焦与发散效应——以“孙杨无证驾驶事件”为切入点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3-11-22 11:56:21 打印 字号: | |

  这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孙杨无证驾驶事件”终于告一段落。尽管笔者不赞成用过度娱乐化解读去处理“孙杨无证驾驶事件”,尤其是某些媒体借助娱乐化解读过程中公众对特定身份短时间内的重点关注,人为制造发散效应,从中获得经济效益。但遗憾的是,因为网友关注度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从而让过度娱乐化解读在“孙杨无证驾驶事件”中得以重演。 “孙杨无证驾驶事件”的起因只是公交车司机过失与孙杨驾驶的保时捷豪车造成轻微刮蹭。孙杨主动下车出来与公交车司机交涉,是出于一个机动车驾驶员应尽的义务,本无可厚非。但他的这一举动使得自己暴露在公共空间中,通过公众微博、微信等即时社交媒介的传播,让其因“遭遇交通事故”、“开豪车”、“车上有一神秘女子”等噱头在极短时间内被越来越多关注者所聚焦,再通过专业媒体的专题式报道介入不断发散,带出了孙杨过去与其公众形象不符的一系列问题。于是,我们最终看到,关注者获得了所谓的知晓名人隐私上的所谓“满足”、新闻从业者获得了业绩、新闻媒介获得了短期巨大的经济效益,而孙杨却被国家队暂时除名、商业赞助损失巨大,自身社会形象严重受损并饱受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这种建立在少数人利益受损基础上的所谓“多数人的狂欢”违背了文明社会的公平正义准则,不应该为我们所推崇。


    以国内某门户网站为例,11月3日,“孙杨无证驾驶事件”发生,当日该门户网站就制作了以“关注孙杨”为题的“孙杨无证驾驶事件”专题报道。但该专题报道对“孙杨因无证驾驶被杭州交警部门罚款并处以行政拘留7天”这一理应在“孙杨无证驾驶事件”中作为事件核心的内容仅仅是以专题摘要、媒体焦聚孙杨无证驾驶、孙杨致歉信和孙杨神秘离开拘留所等四个篇章展现,只占到不到30%的篇幅;其余的全是与“孙杨无证驾驶事件”本身关联度较小的新闻,如“孙杨早前自驾恐无证驾驶”、“曝全体拘留人陪孙杨吃素”、“风云人物评选孙杨基本没戏”、“律师指出孙杨无照代言车商责任更大,没尽审查义务”、“孙杨与假“富二代”女孩网恋被骗两万元”和“孙杨被禁赛该骂女友还是体制”等,这些却占到了70%多的篇幅。这就利用了孙杨本人“著名运动员”的这一特定身份将“孙杨无证驾驶事件”发散,有意地引导关注者从更多层面去关注“孙杨无证驾驶事件”,从私生活放纵、性格缺陷和个人品行修养问题等多角度对“孙杨无证驾驶事件”进行过度娱乐化的解读,再以邀请新浪微博大V转发、评论,并引导关注者跟帖,从而不断加大对“孙杨无证驾驶事件”解读的力度。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该门户网站利用自身影响力和新闻线索来源多的优势,已经完全借助“孙杨无证驾驶事件”,以时间为顺序,将孙杨成名以来所发生的零零碎碎的小负面新闻完整地串联起来,从而给关注者更多视觉上的冲击、给自己带来更多关注度、点击率和巨大经济效益。


     当前,智能通讯工具的全面普及让人人都有传声筒,人人都有摄像机,人人都有话语权,任何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在公众空间中都会在第一时间由于自己的不当言行而被短时间内聚焦,再因特定身份而被网友“人肉”出过去与自身特定身份不符的行为,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事件链条,囊括了品行、私生活、社会活动、财产收入等方方面面,用这样一套“组合拳”对自己及其代表的特定职业形象进行几近毁灭性的打击。作为和孙杨一样具有特定身份的政法干警,结合当前“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的深入开展,笔者认为:要从“孙杨无证驾驶事件”中认识到我们自身政法干警身份和孙杨“著名运动员”身份同样具有特定性,都是信息时代具有特定身份的被聚焦者和发散源头,故我们没有权利去要求媒体和公众在事件报道过程中要有所约束,而应首先在自身上找原因,让规范自身执法司法活动的效果不仅要在“八小时之内”得以体现,更要在八小时之外更严格地被落实到位。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认真对待自身的一言一行,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自己身上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真正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从而有效避免“孙杨无证驾驶事件”的聚焦与发散效应在自己身上重演,让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能符合政法干警这一特定身份的要求,这才是从政法干警职业角度理性解读“孙杨事件”的应有之义。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