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将巡回审判作为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果的有效途径,到群众身边解决纠纷,方便快捷地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充分发挥便民原则,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开庭。深入到交通不便的偏远农村、渔村开庭,尤其是对赡养、抚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现场开庭,一方面方便当事人诉讼,一方面便于查明事实,现场调解。
二是充分发挥高效原则,到离发展最近的地方开庭。针对兴安县经济发展快、纠纷多、人口流动性强的现状,不定期到社区、乡镇巡回审判,立案、调解、送达、保全一步到位,节省当事人时间,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三是充分发挥普法功能,到最需要法律知识的地方开庭。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兴安法院对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的婚姻家庭、侵权类纠纷进行巡回审判,深入到较大的社区、偏远乡镇开庭,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接受普法教育。截至十一月份,该院巡回审判9次,旁听受众达78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