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不断强化立案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司法为民、便民的各项措施,着力构建公正、高效、规范、有序的立案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了公正司法,密切了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是深入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立案庭工作人员以文明的举止,优质的服务,热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严禁“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行为;处理案件坚持做到“五心”,即接待热心,回答诚心、解释耐心,宣传细心,服务放心。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和借口怠慢、顶撞、刁难来访群众或推托、拒办相关事项。
二是积极开展立案调解、预立案登记和诉讼引导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坚持在立案时告知当事人全面的诉讼风险、诉讼须知,使当事人打明白官司。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和预立案登记工作,选配业务能力强、工作踏实、善作调解工作的同志在立案窗口,对于一些简单的民商事案件或当事人之间争议不大的案件,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不成再立案登记或立案预登记,尽量将矛盾消化在立案过程中,有利于节省审判资源,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三是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全面推行导诉制度,努力把立案庭打造成集立案、接访、咨询、传递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窗口。无论是立案求助还是信访接待,不推诿,不搪塞,做到有问必答快落实。窗口配备了当事人休息座椅、书写桌椅、饮水机,提供笔墨纸张等便民服务设施,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更具亲和力、更显人性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