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一门”据说是一种可以让人一夜致富的赌博机器,发源于国外,近年来在国内以网络及实体等多种形式存在。11月26日上午,广西兴安县某动漫城的老板莫某、刘某却由于经营这台机器而坐在被告席上等待法律的制裁。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7月26日19时许,韩某等5人在兴安县城某动漫城玩“缺一门”赌博机时,由于破解了密码而赢了7000元。动漫城的老板莫某、刘某纠集社会青年将5人带进动漫城办公室内,使用威胁、恐吓的方式要求每人写一张2万元欠条。被告人莫某、刘某,胁迫韩某5人向朋友借来10800元现金,并扣留了一条黄金项链及一玫黄金戒指后才让其离开动漫城办公室。
被告人莫某辩称其当天的行为只是为了吓唬韩某等人,只扣留了韩某等人当在在动漫城以不正当手段赢取的10800元,韩某等人有过错在先,当天的行为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刘某称其已经在事发后的两天内将扣留的钱交还给韩某等人并将5张欠条撕毁,请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辩护人认为89200元的敲诈勒索数额应属犯罪中止,被告人的行为纯属法律意识淡薄、维权不当,对社会没有造成危害性,请法院根据案件事实、情节对二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公诉人的意见是被告人莫某、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赌博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双方不存在谁有过错之说。二被告人敲诈勒索10万元,其中有89200元敲诈勒索数额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由于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退还了全部犯罪所得、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建议法院在一至三年对二被告人予以量刑。
合议庭将在评议后对此案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