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安县人民法院注重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法院工作中,努力做到在执法观念上“为民”,在执法方式上“便民”,在执法效果上“利民”,注重便民机制建设。
一是构建服务平台,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该院健全完善院长接待日,轮流值班接访,来访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就近接待群众来访,同时从工作大局出发,建立起相关庭室的协调配合,综合治理机制,拓展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
二是强化利民措施,满足群众的司法诉求。该院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讲座,座谈的方式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涉诉事项无论是休息日、节假日,随接随到随时处理,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积极运用“诉前调解”、“执前和解”的办案方式,修复受损矛盾关系。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该院积极鼓励干警到基层一线,加强群众工作的实践锻炼,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尤其注重参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增进干警与群众的感情交流,做到把人民群众的第一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为民着想,努力使法院工作在服务中促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