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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三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3-12-11 10:12:18 打印 字号: | |
  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廉洁执法,兴安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强化群众监督工作,不仅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强化审务公开。该院专门印刷了诉讼指南彩页,将案件流程管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诉讼知识公之于众,让群众了解诉讼常识,明晓法院工作流程。该院还在办公室门口悬挂写字板,将审判人员不在法庭的原因,如将“在岗、开会、公出、请假”等内容写在写字板上,便于群众掌握审判人员工作动态,减少群众盲目等待。 

 二是强化制度公开。该院从立案信访接待到开庭、执行等方面都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并明确了每位院领导和其他干警的岗位职责,避免了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同时,将最高院制定的“五个严禁”、省高院的“十条禁令”等内容在公示栏进行公示,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增强为民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是强化接访公开。为加强信访公开,及时为群众解决信访难题,该院实行院长接访,院领导轮流在信访接待室接访,对全院干警的职务行为、廉政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做到秉承法律、主持公道、不推不拖,使每起信访案件都能够得到公开妥善处理,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赢得了群众满意和称赞。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