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全体干警靠前服务、送法上门,在事故处理环节为广大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展开法制宣传。高效快捷的诉前调解减轻了群众诉累。使司法为民宗旨落到了实处,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一个宗旨,高效快捷司法便民
巡回法庭就设在县交警大队事故科院内方便了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同时,巡回法庭内设桌椅、宣传册、饮用水等便民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了及时周到的服务。对于绝大部分事故双方受损较小、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法庭主持,双方协商的方式,在一到三个工作日以内就能达成调解协议予以结案,大大缩短办案工作周期。
二、三方联动,真抓实干创新机制
通过多方联动的工作模式,交通巡回法庭已经日积月累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诉前调解经验。一是快速联动。法庭与事故科共同建立交通事故快速调解行动方案,定期参与专项调处联合行动。二是资源共享。各单位间沟通机制确保了信息共享,为促成事故双方和解,创造了前提要件。三是步调一致。由庭长、事故科科长牵头适时组织联合会商。发挥合力,把握了调解主动权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四是联合研讨。注重交通事故调解经验总结和各类案问题分析研讨,定期与交警队开展联合调研。五是机制创新。坚持深化“庭所共建”活动,与交警队联合建立了交通事故维权及快速调处“绿色通道”。
三、五个衔接,一举多得成效显著
巡回法庭在高效便捷服务群众的同时,也实现了五个工作衔接,把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一是实现了行政调解到司法调解的“衔接”;二是实现了自行调解到司法确认的“衔接”;三是实现了行政扣押到诉前保全的“衔接”;四是实现了诉前调解到诉讼立案的“衔接”;五是实现了行政宣传到司法宣传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