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进一步强化司法程序理念,规范审判行为,案件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
强化程序意识。任何情况之下,一律做到程序规范、严谨、合法。明确承办人负责制,承办人对所承办的案件全面负责,对送达人员、保全人员送达程序、保全程序进行复查,确保送达、保全、调解、审理、判决各个环节,不出任何程序上的纰漏。
强化精品意识。按照时间顺序、事实分类等不同方法,强化对判决书审理查明部分的事实认定分析,强化对本院认为部分的逻辑推断和法律适用分析。定期召开庭务会和案件分析会,认真分析上诉案件、发改案件原因,查找不足、整改弥补,确保在以后办案中避免低层次错误重复出现。全面深化审判管理系统应用,实现网上分案到人、网上排期开庭,所有案件电子档案同步存档。
强化配合意识。各业务庭主动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协调,及时了解和把握审判动态,通过庭审考核、裁判文书评比,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裁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