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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厉行节约,提倡文明廉洁

作者:吴辉、文欢  发布时间:2013-12-16 10:12:17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司法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和公车使用 ,树立人民法院文明廉洁、公正高效良好形象。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该院党组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八项规定”,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兴安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及公共接待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两抓两促”和“改进司法作风教育”等专题活动。节假日期间,该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时,做到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注重压缩会议以及会议时间,倡导开短会,开务实会。

    该院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不搞超标接待,严禁铺张浪费,实行节假日统一封存公车制度,公务接待费用、公车用油量逐年减少。通过制订公务接待公开制度,坚持每月向全院干警公布公务接待开支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为了防止“车轮腐败”现象,节假日期间,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实行“归位封存”,统一保管,禁止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领导、纪检监察部门领导、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巡查,利用安保监控系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杜绝公车私用。

    通过组织干警观看廉政电教片、给干警家属发送家庭助廉倡议书,积极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节俭的工作氛围。厉行节约人人有责、反对浪费个个参与,要求全院干警不做局外人、不当旁观者,从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一点汽油等做起,不放过节约的任何一个细节,真正实现零浪费。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