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需要在哪里,法院就服务到哪里。”只是兴安县法院今年建立巡回审判常态化和的宗旨,虽然话语简单,但兴安法院始终坚持发扬亲民精神,因地制宜,将审判工作搬进村屯、田埂间、企业单位等,让司法工作变得更有亲和力。
实现巡回审判常态化工作机制,就是要求法官将立案放在一线、调解放在一线、管理放在一线、审判放在一线、判后答疑放在一线,综合运用各种亲民、利民、爱民措施,真正把当事人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等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误一份工”,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巡回审判20多次,深入田间地头30余次,深入企业、学校、厂矿80多次,通过各方协调解决案件30件,同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10件,正真为群众办了一些事实好事,取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