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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扎实有效开展司法宣传工作

作者:文欢  发布时间:2013-12-16 10:16:43 打印 字号: | |

    兴安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开原则,拓展司法宣传工作新路径,围绕一个工作中心, 推行两个配套制度,依托三个宣传平台,积极开展司法宣传,把司法宣传工作贯彻审执环节始终,全院干警在审判执行中要时刻将法院公平、正义的形象传递出去,把每一次庭审、每一次执行都作为是法院宣传工作的机会,切实担当起传播司法正能量的责任,多方位展示兴安法院的良好形象和工作成果。

    围绕一个工作中心。该院围绕打造“民生法院”工作中心,着力宣传在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典型案件。通过院、庭长接待日,“大下访”、“赶场接访日”等实践活动的开展,宣传诉讼渠道的畅通工作;在完善便民诉讼网络工作中,宣传“百名法官送法进乡村”、“百名法官进企业”、“审务进园区”等长效机制的开展,挖掘纠纷化解、调解技巧、诉调对接等过程中发生的生动事例。

    推行两个配套制度。该院制订实施宣传考核制度和采用情况通报制度。考核制度确定了考核的对象和主要内容,细化宣传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并将指标量化列入到绩效考评工作中。宣传采用情况通报制度则实施每月通报,公布各庭、科室已报送和采用稿件的情况,使院领导及庭科室负责人及时了解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各庭科室任务完成情况,激发干警参与司法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依托三个宣传平台。一是依托媒体平台,该院积极拓展合作形式,打好宣传主动战,不断扩大该院在全国的影响力;二是完善法院内外网站的建设,多渠道、全方位报道法院工作,客观及时全面公开工作信息,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依托流动平台,该院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印发法律知识传单、诉讼手册,制作宣传展板等,将法律送进城乡、企业、校园。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