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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规范司法” 激发司法服务正能量
作者:韦林兵  发布时间:2013-12-17 15:22:4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兴安法院为提高司法水平,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规范司法” 激发司法服务正能量。

 该院规范审判程序、规范案件调解、规范文书制作,不断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司法水平,确保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庭审中得到充分体现,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司法公正,高效优质的审理好每一个案件,确保案件质量,让涉诉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承办法官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

 通过抓好“规范司法”的制度化建设,将“规范司法”纳入岗位任务,让“规范司法”、走近群众、贴近民生,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法律,了解法院工作,通过规范的审理行为,让“规范司法”深入人心,扎根社会,从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将司法服务立足于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来源:法警队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