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把文化建设贯穿于队伍管理、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等各项工作的始终,有力推动了法院的全面有序可持续发展。
注重制度建设,在督促检查中发挥文化导向作用。坚持“以制治院”,健全完善覆盖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等各方面的规章。相继出台《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阳光司法实施细则》、《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办法》等80多项制度,并印制成书,干警人手一册,全面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注重载体搭建,在各项建设中营造法院文化氛围。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庭建设,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创造独具兴安法院特色的“青少年审判教育”品牌。重新完善的立案、诉讼中心也充分体现了兴安法院以硬件设备带动案件审判的能力,使文化硬实力与软实力充分的结合,从而更好的推动文化建设。
注重打造特色品牌,在品牌引领下彰显法院文化价值。一是夯实廉政文化建设,铸纯洁审判队伍。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努力构建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打造独一无二的廉政文化品牌 。二是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队伍建设。树立兴安法院“审判品牌”。三是通过出版《兴安审判》、撰写调研文章等形式带动文化创新,以文化创新促品牌创新。由院长亲自担任课题组长的调研报告《〈婚姻法解释(三)〉实施背景下对离婚纠纷中夫妻共同房产分割界定的调查研究——以桂林两级法院婚姻纠纷案件为例》获全区法院理论研究评选活动二等奖。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举办文艺晚会,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