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夜,兴安法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夜间巡逻的张祖攀、唐继刚和卢月红等三位干警在巡逻至兴安县城银杏广场时,发现银杏广场靠近双灵路一侧的人行道矮树丛中有异常动静。三位干警携带警具下车进行检查。当他们走进矮树丛时,发现一个黑影冲了出来,朝灵渠公园方向跑去。随后,“抢劫啦!抢劫啦!”的呼唤声在树林中响起。凭着感觉,三位干警意识到可能发生了抢劫。于是,他们按照夜间处突工作规范,由张祖攀、唐继刚携带警具追击犯罪嫌疑人,由卢月红拨打110向附近巡逻的公安部门同志请求协助。当犯罪嫌疑人逃至秦皇路十字路口时,遭到公安、路政和法院三方同志的包夹,不得不束手就擒。
是啊,越是月黑风高夜,越是犯罪高发时。自11月12日参与到全县社会综合治理夜间巡逻工作中来以后,兴安法院干警就始终将这句话放在嘴边、记在心上。决不把夜间巡逻当做是一场作秀、一阵风,而是一个常态化机制形成的过程,要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让全县三十八万父老乡亲与外来客商获得切切实实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