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桂林市委组织部第三部务石凤羽委员等一行五人来到兴安县人民法院对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小平同志在坚持原则、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和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和科学的届中考察。
会上,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作了2011年6月换届以来的届中述职报告。他谈到,自己在从桂林中院民三庭庭长调任兴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两年半时间,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府及县政协的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抓班子带队伍,带领全院干警不断提高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础建设水平,为本院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尽了一份力。任职期间,兴安法院共获得自治区、市、县三等功等各项荣誉86项,无一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保持了本院连续四十年无重大违法违纪情况发生的良好风气。在取得优良成绩的同时,自己还应该在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创新能力、对审判队伍的科学管理和干警潜能的挖掘上下功夫,使兴安法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随后,兴安法院全体干警对曾小平院长进行了一把手届中考察民主测评,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填写完毕评议表和民主测评表。全体干警一致认为,曾小平院长的述职报告自我剖析全面深刻、言辞诚恳、内容详实,全面总结了两年半来自己所取得的成绩及仍需完善之处。面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基层司法的新情况、新挑战,全体干警希望在曾小平院长的带领下,爱岗敬业、同心同德、奋发向上,取得更辉煌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