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兴安法院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系列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兴安法院行政庭干警始终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自身建设的行为准则,从主管领导到人民陪审员,无一不做到在细节处规范执法活动,维护司法公信力。
5月28日,兴安法院行政庭杨明强庭长、朱回香副庭长及人民陪审员佘明一行三人第二次来到兴安镇东界村委薛家村对鲁昌仁诉兴安县人民政府山林权属纠纷一案进行第二次现场勘察。杨明强庭长始终避免双方当事人在勘察现场时走得太近,由朱回香副庭长和人民陪审员佘明分别带领、且注意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双方当事人发生口角;同时主动倾听当事人的想法和要求,还用小笔记本记下来。由于兴安法院行政庭此次勘察的程序规范、周全,双方当事人在心理上都得到安抚,从而避免双方当事人对行政庭办案法官态度和能力的怀疑,保证这起案件审理程序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