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兴安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本院执行指挥中心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行动,向8起案件中符合申请条件的17位当事人每人发放2000至3000元不等的司法救助金,共计5万余元。
据悉,兴安法院本次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行动只是该院在2013年全年司法救助行动中的一个片段。该院在 2013年为更好的保护困难当事人的利益,让困难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司法、有温情的法官,在规范自身执法司法活动,确保案件审理执行公平正义的同时,还积极关注困难当事人,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据统计,2013年全年,兴安法院共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34.8万元,救助人数达58人,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2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