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兴安法院召开2013年度案件评查通报会,结合35项审判数据运行现况,对本院2013年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案卷、集中评议等方式,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程序采用、法律适用、裁判结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不回避、不护短,力求找到问题根源、症结,同心同德、追求卓越,争取2014年审判绩效跻身全市法院第一梯队。
会上,兴安法院审管办丁文华主任做了专题通报。他指出,在2013年,兴安法院共评查案件1187件,优良率为97.13%。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问题一:证据材料复印件均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未进行说明,各庭室本应由分管副院长签发的裁判文书却由庭长自签的案件较多,诉讼费发票未更换成正式发票;
问题二:案件法律文书未送达当事人或送达不明确,判决书落款日期在签发之前,审理报告落款时间在合议笔录之后的现象较为普遍;
问题三: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案件普遍存在申请在后、审批在前的问题;少数刑事案件未填写流程表及备考表;
问题四:个别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存在着调解笔录合议庭成员、主办法官、书记员、当事人、代理人等签名不全的现象;同时,少数民商事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着超审限现象。
问题五:个别执行案件存在着错列被执行人、无终结执行程序材料和执行裁定书未全部送达当事人的问题。
对此,丁文华主任表示:审判审判质量是法院的生命线,尤其是在现阶段审判绩效依托锐新审判管理系统的大背景下,兴安法院干警的付出应有所体现、有所回报。希望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庭长职责,在重视分案和协调的同时,还要狠抓审判管理流程和数据节点完善工作,确保“一岗双责”的制度到位;
二是进一步明确审判员和书记员的分工,加强对书记员的激励机制,审判员要熟悉锐新审判管理系统,对诸如复印材料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审判管理流程表及填写案卷封底等问题要多多留心;
三是建议增派得力干警,加强派出法庭的送达工作力度和调解能力,确保案件在审限内结案;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我院案件评查工作,倒逼我院干警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努力实现好、改进自身作风,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使本院2014年案件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