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2014年教育培训工作进入到第二阶段课程,其主要环节在于积极借鉴中院锐新审判管理系统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本院锐新审判管理系统操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层次。2月27日上午,桂林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审管办戴敏主任、秦桂珍审判员和负责锐新审判管理系统的工程师李沛同志莅临兴安法院开展审判管理理论及锐新系统使用操作专题讲座。
戴敏主任讲座的主题是审判管理理论概论。他主要向兴安法院干警们阐述了当前各级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核心理念是规范、保障、促进和服务审判,其中重点在于规范审判。而围绕“规范审判”这一重点,希望兴安法院干警贯彻落实好以下五点:一是审判管理要体现出“阳光司法”的内涵,突出法官与当事人的双向互动,确保当事人对案件的审理公平公正绝对放心;二是着力于破解司法难题,解决好当前法院案件管理信息化的薄弱环节;三是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减少审判管理过程中的人手,充实一线办案力量;四是解决少数案件不公,久拖不决的问题,让案件审判流程在锐新系统上显明易见,便于及时通报、督促改进;五是强化上下级法院的及时沟通,通过锐新系统逐步建立起广西三级法院的案件协调机制。
秦桂珍审判员和李沛工程师的讲座则以桂林市审判执行数据大集中系统为蓝本,认真分析了兴安法院目前在锐新审判管理系统操作中所存在的可改进之处,例如:案件无录入调解书或裁判书,应该及时上传文书图片;锐新系统操作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些些许不一致,因此必须及时录入等,这些案例都切合了兴安法院在锐新系统操作上的实际情况,让干警们受益匪浅。
此外,桂林中院三位老师还与兴安法院干警进行了交流,对于兴安法院听课干警们提出的诸如新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案件事实鉴定天数无法录入、案外人撤销之诉中案由选项过少,无法涵盖到所有案件类型等情况,讲师们表示这些情况都很诚恳,值得在今后的锐新系统改进中予以充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