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在兴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兴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小平同志代表该院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县人大代表及其他旁听人员的高度评价,并经集体审议通过。
兴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小平同志在报告中指出:2013年,该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在兴安县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支持、上级法院指导和社会各界帮助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服务兴安本地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新提高,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为兴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有力的司法保障。
曾小平院长表示:2014年,兴安法院继续将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继续立足自身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依法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严治院方针,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加大审判管理、监督力度,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开拓创新、奋发进取,认真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为兴安县“新能源示范县、农业特色县、文化旅游名县、和谐文明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兴安县人民法院 罗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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