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兴安法院响应兴安县委的倡议,组织本院12名干警前往兴安县福在村小溶江水库移民安置点进行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投身“美丽兴安·清洁城乡”活动中去。
上午八点,兴安法院12位干警自带锄头和雨衣,在副院长杨迪勇的带领下,来到政法口植树地点,甩开膀子放手干。尽管当天雨很大,上山的道路较为泥泞,但兴安法院干警全然不顾、热情很高,对挖坑、放苗、回填、踩实,每道程序都一丝不苟,严格按要求做到了每人种植红杉树苗二十株,为兴安的绿化事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兴安法院参加植树活动的12位干警表示,虽然植树活动很辛苦,但在“美丽兴安·清洁城乡”的大背景下,能够参与到义务活动很有意义,为建设美丽兴安,让全县人民享受到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这份苦劳是相当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