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兴安法院举行本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本院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步骤。会议由唐敬忠副院长主持,曾小平院长作了动员讲话。此外,邀请了兴安县“党的群众路线活动”第一督查组谭娟组长、本院三位老领导等领导参加,极大地扩大了本院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影响力。
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谈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主要是为了全面落实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之要求,对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为我县“新能源示范县、农业特色县、文化旅游名县、和谐文明县”四县建设提供强大的司法保障。2014年,兴安法院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单位,可以充分借鉴第一批开展单位既有措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自身薄弱环节不断改进,从而将兴安法院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好。
谭娟组长表示:兴安法院结合自身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去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符合了全县活动工作开展的要求,有突出了法院特色,切实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落实好了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始终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来了,内容详细、思路清晰,有领导、有监督、有舆论宣传、有批评与自我批评、更有建章立制和整改措施,这是很值得肯定的。相信兴安法院干警一定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既能完成“规定动作”,又能做好“自选动作”,成为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一个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