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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到兴安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4-03-19 16:32:15 打印 字号: | |

3月18日,桂林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在督导组组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莫振华同志的带领下,来到兴安法院对该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任务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


曾小平院长代表兴安法院向督导组汇报了该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有关情况。自第一阶段群众路线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的主题正式确立下来后,兴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扎实部署,积极行动,主要做了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组织机构。兴安法院已于3月6日召开了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了本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是抓好干警自主学习工作。兴安法院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教育培训学习,系统学习了《党的群众路线-重要论述选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论述选编》等规定教材;


三是积极做好征求干警意见工作。兴安法院先后采取院党组座谈会、中层领导座谈会、一线办案干警座谈会,单独谈和民主测评等形式收集整理好全院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对待,分头解决,并将征求意见贯穿到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收到了边学边改、徐徐渐进的效果,为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奠定基础;


四是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兴安法院在2月20日已召开“审判业绩落后大讨论”活动,作为我院贯彻落实好第一阶段“专题讨论”环节的集中体现,首次采用书记员、审判员和庭长三个层次分阶段召开的形式,不回避、不护短,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些提炼出来的好作风都为接下来的“纪律作风大讨论”、“司法廉洁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定下了一个好调子。


五是大力宣传营造教育实践氛围。兴安法院政工科就群众路线活动在七楼办公区开设了专栏并制作了专题简报,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六是做好红色教育工作。兴安法院已经组织优秀干警前往界首镇红军堂参观,让干警们通过真实的历史图片和珍贵文物,感受到先烈伟大的“湘江精神”,从而在心中燃起对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热情,为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的落实到位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


 随后,桂林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同志对兴安法院干警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笔记进行了详细检查。


莫振华组长表示,兴安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有规定动作的圆满完成,又有自选动作亮点的精彩呈现,开展得十分扎实。希望全院干警继续总结好现阶段活动开展的优缺点,查漏补缺、追求卓越,增强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经常沟通交流,多思、多想、多学、多做,做到教育实践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使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上一个新台阶,成为全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一个亮点。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