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党组经过长期调研发现这样一种情形:民事审判法官在准备诉讼的过程中至少要给被告人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和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四项书面材料。如果遇到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还需要送达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告知书。因此,现阶段民事案件诉前送达文书种类较多,需要纸张数量较大、耗费时间较多,无形中增加了法官的工作时间。
对此,兴安法院集各业务庭智慧之大成,在本院溶江法庭试点,将上述诉前送达材料整合在一份书面材料中来,减少打印纸张。同时,又因为采取精心的文字编排、通过法官对受送达人耐心地讲解,让当事人只需在一张书面材料中就能获取法定的告知信息,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表示:创新整合送达文书样式,正是本院党组落实好2014年本院调研工作的一项成果,体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正是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集中体现。今后,兴安法院将在调研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好群众路线要求,让诸如创新整合送达文书样式等好经验、好做法尽快转化为从现实可行的成果,从而彰显出“司法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