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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代表团干警认真学习领会罗殿龙院长在全区法院第七届优秀研究成果交流年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4-03-31 16:53:41 打印 字号: | |

 


为期两天的全区法院第七届学术交流会已经圆满落下帷幕,但兴安法院与会代表一行五人即便是回到了工作岗位也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广西区高院罗殿龙院长在全区法院第七届优秀研究成果交流年会开幕式上所做的重要讲话,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司法研究为深化司法改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极大地鼓舞了兴安法院与会代表在司法研究工作上的主动性、积极性,坚定了继续从事司法研究工作的信心与多出理论调研精品的决心。 


广西区高院罗殿龙院长主要强调了五点:一是必须继续做好司法研究工作,强调理论调研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对于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意义;二是司法研究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司法领域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抵制司法领域的错误思潮和观点,能够为人民法院处理好当前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司法理论依据;三是司法研究工作要侧重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要站在司法维护稳定大局的角度上对近两年来社会关注度高的诸如精神病认定、医闹和反恐等问题要深入研究,为立法解决上述问题提供科学、规范化的指导性意见;四是要加强司法研究队伍建设力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重视奖励机制,促使更多优秀的司法研究成果的不断推出;五是注重高校与法院在司法研究领域的联动机制建设,借助广西区内各高校法学院系既有的研究成果,为法院司法研究注入更加强大的文化基因。 


    兴安法院代表团干警一致认为,罗殿龙院长在全区法院第七届优秀研究成果交流年会上的重要讲话具有全局性视野,站在人民法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角度上对过去司法研究工作进行了回顾,有对下一阶段司法研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提高兴安法院干警法学理论研究积极性指明了方向,极大地鼓舞了包括兴安法院代表团在内的司法研究人员在2014年为取得更加丰硕的司法理论研究成果而继续努力奋斗,争取本院2014年学术理论调研工作能够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