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研究室作为该院的新兴部门,尽管成立还不到两年,但该部门干警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准确定位基层法院研究室四大职能,高标准决定高质量,积极服务司法大局,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受到了县委政法委、院领导和其他业务部门的一致认可,成效显著。具体如下:
一是准确定位服务协助职能,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的协调组织工作。自兴安县委政法委做出打造政法系统工作亮点的重大决策以后,兴安法院研究室就积极响应县委政法委群众路线工作的号召,抽调本部门干警文欢同志到政法委参与兴安县委政法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小组的工作。文欢同志做到了本院研究室工作与政法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的两不误,其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和所取得的成效受到了县委政法委领导和同志的一致好评。
二是准确定位司法研究职能,全面负责做好本院各类综合性材料的写作、整理和汇编工作。兴安法院研究室负责撰写的本院2013年人大、政协报告对本院各业务庭零散的审判执行工作数据进行精心、合理的编排与汇编,做到了语言质朴、数据真实,全面、客观、真实地总结了兴安法院在2013年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深入分析了本院在2013年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能有可行性对策,在兴安县人大、政协会议上获高票通过。
三是准确定位人才培养职能,及时落实人员配置,为本院司法研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兴安法院研究室自成立以来,自身干警队伍年轻且缺乏理论研究经验、流动性较大,在客观上对本院司法研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对此,兴安法院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从本院办公室、审监庭抽调罗欧阳、唐玉香等在2013年司法研究领域获得好成果的干警充实到该部门中来,并由分管司法研究工作的纪检组长吴辉同志做好“传帮带”工作,使新来干警能够做到“人到、心到、神到”,促使内在文化驱动力的快速生成。
四是准确定位文化创新职能,及时研究部署好该部门2014年文化建设任务。文化建设作为兴安法院2014年工作的重头戏,深化了既有“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改革创新年”建设之成果,全面展示兴安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提升本院司法公信力,故丝毫马虎、怠慢不得。兴安法院研究室明确干警分工,牵头成立本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由文欢、罗欧阳和唐玉香三位同志分别负责好警营文化、少年法庭及青少年教育基地和文化室建设工作,多下一线进行调研论证,总结推广文化建设亮点、制定工作方案供院领导决策参考和宣传报道先进个人事迹,从而为兴安法院文化名牌的传承、跨越和发展注入更多亮点和时代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