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兴安法院唐敬忠副院长带领本院刑庭干警来到兴安县溶江镇中心校,与兴安县教育局、县妇联和溶江中心校领导交流教师、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工作,并就兴安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向来自教育系统的领导、老师征求意见和建议。
唐敬忠副院长对兴安县教育系统的代表在本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听取意见”环节中能够做到求真务实、不走过场,结合自己对兴安法院审判工作的真实感受积极为兴安法院提意见、说不足,尤其是“希望兴安法院今后大力加强教师、未成年人群体的法制宣传工作”这一建议,为兴安法院在下一阶段落实好群众路线宗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对此,兴安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地感谢。此次兴安法院干警在溶江中心校与来自基层的教师代表进行座谈,就是带着案件、带着问题、带着感情,在基层一线充分感知教师与未成年人的冷暖,通过交流对接,落实好教师、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体方案,从而让兴安法院成为有温情的法院,承担起时代赋予的社会责任。
兴安法院刑庭黄恺庭长主要就本院在2014年度开展的四项工作向与会的各位领导、老师做了介绍。具体如下:
一是做好本院少年法庭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兴安法院少年法庭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成后,将成为今后在教师和未成年学生群体中间开展好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利用好这一载体,通过经常性地组织各乡镇教师、未成年学生观摩案件审判及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可以让他们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确保教师和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工作能够和谐稳定地开展下去;
二是兴安法院将配合好兴安县教育局,分计划、分阶段对全县10个乡镇的小学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工作。要兼采法与理,结合好“海南万宁小学校长带学生开房案”、“湖南嘉禾小学老师猥亵女生案”等严重侵害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的典型案例,给全县教师上好法制教育课,促使其在思想上树立起高压线,加强心理辅导,从而对个别教师的极端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要能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兴安法院组织干警通过家长会、编发手册等形式开展好以“家长保护未成年子女”为主题的预防性侵犯宣传工作。该活动旨在提高家长对未成年学生性侵犯犯罪的认识,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能以适当的方式与未成年子女进行交流。同时,也能促使建立家校双方的及时沟通协调机制,让双方可以及时沟通未成年子女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分析原因并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四是兴安法院今后将协助各乡镇小学教师开展好对学生的自卫防范宣传教育工作。要教育好未成年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进行自卫寻求他人帮助等知识。
兴安县教育系统与会的各位领导、老师们一致认为:兴安法院此次深入基层,与基层教师代表交流教师、未成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态度诚恳、内容详实,有方案、有宣传、有落实,积极回应兴安县教育系统代表们的意见,通过在教师和未成年学生群体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从而在自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了法制特色,切实围绕基层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家长们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期待,既能完成“规定动作”,又能做好“自选动作”,相信兴安法院干警们的努力必将为本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抹上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