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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普法宣传工作坚持上门服务,为本地大型支柱企业答疑解惑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4-04-16 10:20:44 打印 字号: | |


4月15日下午,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带领民商事审判业务庭干警来到乐满地大型旅游项目行政办公楼会议室,为该大型支柱企业的法务、人力资源管理和后勤保障等三个部门新到任的主管人员上门服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详细解答了该大型企业近期在民商事纠纷中遇到的诸多疑惑,成效显著。


曾小平院长在座谈中首先谈到了充分肯定了乐满地大型旅游项目落户兴安近二十年以来对兴安本地知名度提升、旅游业带动、小城镇建设和劳动力就业安置等方面所起到的巨大拉动作用,表达了兴安法院积极做好审判工作,为乐满地大型旅游项目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随后,兴安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张有明副院长主要结合大型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劳动合同条款不明晰、预防员工经济犯罪等问题对乐满地大型旅游项目提出了两项建议。他说,乐满地大型旅游项目今后要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一方面要强化法制观念,在公司内部尤其是高级管理层掀起一股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热潮,提高对合同条款明晰的认识;另一方面要完善投资项目风险内控制度,强化监管效能。对资金使用、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授权范围,坚持做到按权限管理,授权增责,责任到人,尽职免责,责权对等,从而建立起群防群治、人人有责的大型支柱企业经济风险防范责任体系。相信乐满地大型旅游项目在其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自身法制宣传教育和经营风险防范工作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最后,兴安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庭干警与乐满地大型旅游项目法务、人力资源管理和后勤保障等三个部门的主管负责人就目前大型支柱企业在预防经济风险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通过法律手段弥补劳务合同漏洞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从而让乐满地大型旅游项目的与会管理层员工对于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与会管理层员工表示,只要乐满地全体员工真正做到从思想、行动、制度上筑牢抵御经营风险的屏障,在合同管理上不存侥幸心理,乐满地大型旅游项目就一定能在正常法治轨道获得更长足的发展。


     据了解,兴安法院针对大型支柱企业的普法宣传工作始终坚持了上门服务,作为今年兴安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兴安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座谈会秉承为大型支柱企业答疑解惑的理念,将为今后兴安法院打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亮点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