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兴安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美丽兴安•清洁城乡”真抓实干、不走过场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4-04-24 11:04:07 打印 字号: | |


“好心情、好身体、好生活、好环境”——这是兴安法院在“美丽兴安·清洁城乡”活动中对三十八万兴安人民和外来客商所做的承诺。目前,兴安法院的清洁工作已经进行到巩固保持阶段,尽管该项工作已经建章立制、步入正规,但各庭室还是存在着一定的懈怠情绪,迟到早退和不认真完成任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兴安法院结合当下正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要求全体干警必须继续保持好在“美丽兴安·清洁城乡”活动开局阶段的积极性与责任心,克服慵懒、懈怠情绪,将这项民生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具体做到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 继续做好考勤工作。当前,兴安法院要努力克服个别干警对于“美丽兴安·清洁城乡”工作的懈怠思想,对他们客观存在着的“应付了事,得过且过”等消极错误的思想,要求全体干警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从纪律上严格记录考核,将清洁工作作为践行好群众路线的一项民心工程,丝毫马虎怠慢不得,从而使干警的思想发生了从“要我做”到“我要做”,更到“要做好”的重大转变。


第二,做好新农村建设联系点的清洁乡村对接工作。兴安法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美丽兴安·清洁城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除了做好本院清洁责任区的定期保洁工作以外,新农村建设联系点——漠川乡桥头村的清洁工作也要继续加强。兴安法院党组已于4月初赶赴桥头村进行调研,带着责任、带着问题、带着感情,高标准、高质量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要就兴安法院2014年新农村建设对口支援情况进行调研,并听取该村村容村貌管理以及兴安法院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邱全撒同志到位后的工作开展情况,为在今后有的放矢地推进美丽乡村工作提供了最为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第三,由本院办公室安排好戴亚海同志做好责任区的每天定期巡视工作。戴亚海同志在巡视中积极配合兴安县环保职能部门做好责任区域内的“五乱”治理工作,继续督促业主切实落实好已经签订的“门前三包”责任书上的各项承诺,对门前垃圾要及时进行清扫,形成“共抓卫生清洁、同享美好环境”的社会良好风气,以真抓实干切实改善兴安法院责任区天平路全段的整洁面貌。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