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积极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要求做到聚焦问题,面向基层,确保听取意见。对此,该院特意在院大门外、立案服务大厅等服务窗口显眼位置设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箱”,对照检查找准着力点、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找准突破口,让前来兴安法院办事的群众能够有一个渠道反映实情、体现民意,为该院的司法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针对人民群众反应的突出问题进行落实整改,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为了能让征求意见箱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兴安法院已经责成该院监察科、政工科做好群众意见的记载工作,及时向党组领导做出书面汇报,并要求各庭室领导要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截止至四月下旬,兴安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箱”已经收到群众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和纠纷共计31件,并已全部化解,人民群众满意率达100%,实现了辖区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目标。
为了让群众意见尽可能多地在法院化解,设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箱”,最大限度地彰显“司法终局”的意义,我们的基层法官只是多做了一小点,但群众们却方便了一大块,解决了基层群众意见下情上传的大问题。送温暖,解民忧,解民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箱”这一纽带,将兴安法院与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将“为人民司法”的宗旨落到了实处。
是啊,兴安法院设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箱”,架起法官与群众的“连心桥”,规范执法司法,坚持为民司法,兴安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真抓实干、不走过场,取得了基层民众看得见、感觉得到、普遍满意的社会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