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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谈书记”:兴安法院群众路线工作述职获得县委领导肯定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4-05-04 17:25:25 打印 字号: | |


 4月29日下午,按照兴安县委的统一安排,兴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小平同志代表该院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向县委卢嵩副书记进行了详细汇报。


    兴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小平同志在述职中具体涉及到了兴安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亮点及问题、如何做到教育与审判中心工作两不误、如何带头学习党课做好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对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走进群众、改进作风、解决问题做法的看法对活动各个环节亲自把关定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做过场的做法,如何做到对照“一把手”手册,落实“三项责任”等六个方面的问题,并结合当前兴安法院“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实际,谈自己作为“一把手”的具体做法及心得体会。曾小平院长的述职报告做到了客观公正全面,不护短,不遮丑,既谈到了兴安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诸如及时提交材料、及时汇报进度和及时进行沟通等亮点,又能总结出该院目前存在着的诸如少数干警意识不到位、不认真对待意见征求工作,对当事人的利益麻木不仁庭室活动缺少相应的领导组织等客观问题。


对此,兴安县委卢嵩副书记表示:兴安法院一把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顶层设计、整体推进,整体上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是全县教育实践活动的亮点之一。尽管存在着一些问题,但相信通过“书记谈书记”活动的鞭策提醒,通过兴安法院党组领导的自查自纠,能够进一步提高“一把手”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并组织落实好第一阶段“回头看”工作,推动“一把手”尽心尽职地抓好教育实践活动。


    据了解,兴安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书记谈书记”活动的精神,按照兴安县委的统一部署,参照“书记谈书记”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在该院内部逐级建立“一把手”约谈制度,由党组领导牵头组织,逐级对各庭室党组织“一把手”进行约谈,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总体框架,从而确保兴安法院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全县活动的亮点之一。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