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下午,兴安法院召开本院贯彻桂林中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推进会议。本次会议是桂林法院系统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的一次再部署、再动员,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务必按照广西区高院的统一要求狠抓33项审判指标建设,结合当前正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心同德,力求桂林法院系统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走能够走在全区法院的前列。
会议首先由兴安法院审委会丁文华专委解读2014年全区法院审判指标体系构成及考核要求,他指出:第一,2014年全区法院考核指标总分为200分,其中33项审判数据运行占到50分,网上办案要求占到15分,阳光司法要求占到15分,这对我们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更加引起重视;第二,今年在审判指标中新增了“案件超18个月未结”一项,这就对兴安法院现有的未结案件敲响了警钟,需要我们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对照考核要求认真加以化解未结案件;第三,桂林中院在今年新增调解结案率附加分,合计5分,这对我们搞好全年工作明确了新方向,即平时要注重调解工作,积小分为大分,争取使兴安法院干警在调解工作上出的辛劳、疲劳和苦劳切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绩效考核得分。
随后,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主要结合2014年全市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工作推进会议谈了五点:一是强调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是不可逆转的新兴事物,是今年法院系统的中心工作,需要兴安法院干警付出更多的努力使其扎实推进下去;二是强调要认真做好2014年审判质效指标及审判绩效指标要求的分析工作,对比2013年全市法院在立案变更率、一审案件陪审率等19项指标平均值的基础上明确自己2014年工作要求,力争做到最好;三是强调2014年审判指标要做到分解落实到人,实现专人负责的监控和平衡指标;四是本院审管办要继续做好审判态势分析工作,分析结果要严格依据数据进行,要客观真实,尤其是对重大敏感案件要及时建立起台帐,并有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五是各庭室强调中层正职领导要切实负起“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在落实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起到带头作用,成为本院绩效考核工作的中流砥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