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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正式启动本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工作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4-05-29 09:04:12 打印 字号: | |


5月27日下午,兴安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正式启动本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工作。


会议首先总结了第一阶段所取得的成绩:一是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3月26日,我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开门纳谏广泛征求代表委员们对兴安法院无讼村屯、开设巡回法庭、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积极向人民陪审员征求意见。3月26日,我院人民陪审员举行座谈会,就如何强化人民陪审员作用向与会的人民陪审员代表征求意见、进行问卷调查;三是积极向全院干警征求意见。3月20日,兴安法院召开本院2013年度审判绩效落后大讨论工作会,分书记员、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庭长和副庭长等三个层次,有针对性地对本院2013年在35项审判数据中落后的状况进行分析,争取2014年审判绩效跻身全市法院第一梯队;四是积极向当事人征求意见。目前,兴安法院已经在院大门外、立案服务大厅等服务窗口显眼位置设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箱”,对照检查找准着力点、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找准突破口,让前来兴安法院办事的群众能够有一个渠道反映实情、体现民意,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落实整改,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目前,兴安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已经圆满结束,而第二阶段活动也正式启动,其重点工作就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为此,兴安法院干警要对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做好第二阶段的方案计划工作。在第一阶段活动中光出汗、脸红不行,还应该先行先改,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干警大局意识,提出解决对策,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岗位、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具体如下:


 一是多举措并举,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认识,增强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第一,要继续发挥好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真正将院党组的学习计划层层落实到各庭室干警身上来;第二,由政工科牵头,狠抓集体学习笔记的检查力度,确保培训的质量;第三,由政工科组织,继续督促干警继续加强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规定教材,将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打牢。第四,由监察科牵头,不定期地到各庭室明察暗访,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改。


    二是认真总结三大讨论活动的成果,将审判中心工作开展。“审判业绩落后大讨论”、“纪律作风大讨论”和“司法廉洁大讨论”等三项讨论活动作为我院第一阶段在“专题讨论”环节中预设的中心工作,它们互为补充、构成了兴安法院专题讨论环节的整体。目前,“三大讨论活动已经圆满结束,其中认真听取我院一线办案同志意见的好经验、好做法亟待我院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加以不断完善、推广,让更多辛勤工作在一线的干警能够涌现出来,成为全院干警学习的标兵榜样。因此,必须认真总结三大讨论活动的成果,探索出能结合群众路线和本院审判执行工作特点的会议提要,将大讨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是继续改进作风,进一步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针对性。兴安法院已经开展的落实联系点活动、专题学习活动、现场教育实践活动和征求意见活动都有效地结合了审判工作,坚持做到了在一线现场办公,将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干警自身改起,做好各庭室的“四风”问题民主测评工作。各庭室要根据测试结果制定有效措施,要根据测试结果逐一对照比较,对解决好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措施限时整改解决。


    四是要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兴安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已经圆满结束,而第二阶段活动即将开始。其重点工作就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为此,兴安法院必须做到针对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先行先改,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干警大局意识,提出解决对策,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岗位、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这样才能在第二阶段活动中以高标准体现出高质量,让兴安法院成为全县活动的亮点。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