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兴安法院党组成员走访界首骨科医院,与界首骨科医院李震时董事长等高管进行座谈,主要就医患纠纷进行专题调研。
李震时董事长表示,在最近十年,界首骨科医院共有16起医疗纠纷案件被兴安法院受理,其中有在12例纠纷中,界首骨科医院是作为被告应诉,9例败诉。在诉讼中,兴安法院很好地权衡了人道主义与公正判决的关系,没有“吃完原告吃被告”的现象。通过在诉讼过程中的交流,我们感到兴安法院法官很好地坚持了公平正义原则,法官处理案件比较果断、开庭比较及时,判后答疑条理清晰,即使医院方败诉也是服的。
随后,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主要就医院如何防患医疗纠纷提出了自己的四点看法:第一,在国家出台规范医患纠纷的专门法律之前,希望界首骨科医院要加强对医院方过错责任的认识,增强主治医生和护士的职业意识,尽心尽责、做好防范工作;第二,希望进一步增强医院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加强对现场的保护,做好第一时间的维持秩序和及时报警工作,防止医患矛盾进一步的激化;第三,要对界首骨科医院的国有控制性质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出国有经济公益性质,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尤其是搞好基层卫生院的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工作;第四,希望进一步加大对司法鉴定与医学鉴定如何在医患纠纷中发挥作用的调研工作,做好两者的相得益彰。
最后,兴安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与界首骨科医院负责医患纠纷的领导进行了交流,主要就医院方在诉讼中医疗费用的返还和在医院主治医生中聘请一批陪审员等事宜充分交流了意见,使得本次调研的成果再上了一个新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