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兴安县人民法院分管行政诉讼的李岷志副院长组织本院行政庭全体干警系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为了突出对比学习的效果,本院研究室提前两天就为与会干警精心准备好新旧法律对照材料、专家要点解读和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到新修订法律中受案范围扩大、防止行政机关干预、阻碍法院审判工作、可以口头起诉、起诉期限延长至六个月及法院可以跨区域管辖等前沿问题。
由于2014年新修订《行政诉讼法》是该法实施二十五年以来的第一次大修,体现出当前行政诉讼领域的新规律、新特点。因此,在本次集体学习活动中,兴安法院行政庭审判员和书记员除了要对学习情况进行书面记录,还开展了深入的讨论和学习,做到了有重点、有案例、有思考,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大家对正确适用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意识。
磨刀不误砍柴工,只有夯实好理论基础,才能为做好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据悉,兴安法院行政庭本次集体学习活动,充分利用了下午的空余时间,突出了“行政诉讼法修改与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的主题,将为今后行政庭进行理论研讨活动,打造兴安法院司法能力“软件”建设新亮点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