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人民法院召开了以“改进司法作风,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的“感恩在行动”主题教育活动大会,将该院感恩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会上,兴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做了动员讲话。他从“改进司法作风,服务人民群众”是兴安法院开展“感恩在行动”活动的迫切需要;是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兴安法院服务兴安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需要三个方面,对兴安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服务人民群众”活动重要性进行了强调,要求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感恩父母养育之恩、老师教诲之恩、人民哺育之恩、组织培养之恩、领导提携之恩和社会给予以及大自然恩赐之恩的思想,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自觉主动投身于“改进司法作风,服务人民群众”活动中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院长提出法院干警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心系人民、服务群众,规范行为、廉洁自律”要求,对如何开展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通过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庭审点评、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培养干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结合“四群”工作和即将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体干警进一步反思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服务问题,主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全院干警要进一步规范行为,廉洁自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求,常算人生“七笔帐”,始终“把好方向盘、系好安全带、看好红绿灯”,安全走好人生路。
最后,曾院长要求主要领导率先垂范,积极行动起来,认真查找自己和部门存在问题,认真整改;要求全院干警结合自己本职工作,紧密联系群众,把群众当亲人,认真审理执行好每一件案件,践行司法为民;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治处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和法院形象的,坚决查处。 通过此次大会,全院干警明确了下一阶段开展“感恩在行动”教育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改进司法作风,服务人民群众”活动中来,进一步丰富充实了“感恩在行动”教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推动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