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通过上廉政教育课、发廉洁短信、签订廉洁司法责任状等形式,在全院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完善制度强化司法廉洁、公正司法,将司法廉洁教育常态化。 由分管纪检监察的院领导给全院干警上一次廉政教育课;召开廉政教育大会,进行反腐倡廉形势教育,观看廉政教育片和签订廉政责任书;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会,主要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人民法院警示案例选辑(第三辑)》、《法官廉政警示提示手册》和违法违纪案件情况通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发廉政短信、为全院干警家属发廉政慰问信等。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将廉洁教育贯穿于干警的培养、选拔、管理、任用等全过程。通过学习和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内外部全面监督的常态化。提升内部监督效果,通过完善审判管理、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通报、信访举报等审判监督机制,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实时监督;完善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机制,推进干部问责、廉政承诺等制度的落实。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
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审判管理,健全法官业绩档案,完善惩戒追究机制,不断提高公正廉洁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措施和公开审判、回避等制度,使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