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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会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5-01-26 15:23:20 打印 字号: | |



8月15日下午,按照兴安县群众路线第一督导组的安排,兴安法院召集全院干警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兴安县第一督导组领导李劲松出席通报会。会上,兴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小平同志传达学习了市政法委书记蒋炳穗、兴安县委书记罗永东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敬忠主持。
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兴安法院党组认真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县第一督导组的领导和同志们也为兴安法院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顺利召开付出了大量心血,几次三番和党组成员交心谈心,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风”问题25种表现的论述及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梳理的37条问题帮我们找准“四风”问题,三番五次地帮我们修改对照检查材料,让我院党组成员剖析的更为深刻,触及灵魂、至真至诚。党组成员自我批评、相互批评动了真格,深刻犀利,对兴安法院今后的审判工作将起到很大的指导作用,对党组成员个人的成长也给予了诚恳意见,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曾小平院长指出,下一步,兴安法院党组将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细化方案,严格落实,具体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我市有关规定,努力建设廉洁型班子。二是要继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班子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今天这个会的标准,大胆使用、经常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努力建设民主型班子。三是要继续增强群众观念,深入群众,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建设实干型班子。四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我院党组成员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党建规律,扎实建设我院学习型班子,从思想上组织上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做好准备。
兴安县第一督导组领导李劲松同志对兴安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开展表示肯定,认为兴安法院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符合实际,具体深刻,对曾小平院长的发言表示完全同意。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配合,继续努力,圆满完成今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的整改活动。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