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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组织干警参加法治理念考试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5-01-26 15:26:33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接到桂林市中院下发《关于组织法院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的通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布置。在要求全体干警重温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础上,组织所有在编干警参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认真考察干警的学习效果,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

通过此次考试,也让干警们得到一次深刻的法治理念教育,以此不断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