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跟踪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掌握案件审理进度和效率,经兴安县编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兴安县人民法院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设正、副主任各1名。
新设的审判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在于:一、负责组织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掌握本院各部门审理案件的进度和效率,负责全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已审结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及时纠正错误,改进工作;二、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编辑并发布指导性案例,保证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三、负责本院的审判工作态势分析,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向本院党组和审判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四、负责组织对本院审判质量效率进行评估,为绩效考评提供办案业绩依据;五、负责组织和指导本院各部门审判管理工作。
据悉,编辑和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审判工作态势分析是兴安法院在审判管理工作的创新之处。在该办公室尚未成立之初,已经由审委会秘书进行编写,将大案、疑难案、要案、系列案以信息编辑的形式装订,每季度编订一册,下发至各庭室科队,供干警学习交流,统一法律适用,并上报至政法委,供领导提供决策依据。